强制执行全国联网
发布时间:2009-2-19

据最高人民法院统计,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案件在法院判决之后,当事人不自动履行,需要法院强制执行。在1993年,自动履行的比例是70%,强制执行的比例是30%;到2003年,自动履行的比例下降到48%,强制执行的比例上升到50%;2004年的统计显示,强制执行的比例进一步上升到52%。
  不少债务人,到了执行阶段能逃则逃、能躲则躲、能转移则转移,甚至能对抗就对抗,使得当事人实现权利的成本越来越高。
  据报道,最高人民法院将筹建一套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,这个机制的基本概念就是把全国一年将近250万件的执行案件纳入到全国统一的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中。
  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,“这个系统首先将会和银行联合,银行在发放任何一笔贷款之前,去查询这个系统里有没有这样一种记录。如果有,就降低他的信用等级,不给这样的人发放贷款。”这个系统还将跟出入境管理部门、房地产管理部门、车辆管理部门、工商注册登记部门充分联起手,一旦不履行法院的判决,“老赖”买房、买地、买车,就办理不了登记或者过户的手续。
  据悉,最高人民法院将通过建立该执行威慑机制,用全社会所有的力量实行威慑机制,来全面围剿债务人,使债务人赖债的行为变成一个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,无处可逃,“最终的目的是让他回到法律上来,去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。”
  同时,在这个全国统一的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内,每一起案件,什么时候立的案,哪个法院负责执行,哪个法官负责执行,执行到了什么阶段,采取了什么样的执行措施,执行的结果是什么样等等,都可以全面反映出来。而且这个系统是向社会公开的,向社会公众是开放的,就是谁都可以查询这个系统,来了解执行相关的情况。通过这样一种监督无形当中也会规范执行法官的行为,使群众深恶痛绝的人情案、关系案、抽屉案等,在这样一套系统面前能够得到及时、有效地遏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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